化学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专业代码:085602)
一、培养目标
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适应我国素质教育发展的需要,培养坚定社会主义信仰,德才兼备,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化工产品生产、化工新工艺开发、工程设计和技术管理的能力,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具体要求为:
(1)较好地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化学工程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运用现代先进技术和方法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具备独立担当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职业素质。能根据国内外化学工程行业的需要熟练运用化工理论及知识制定行之有效的发展计划,解决企业在化工产品和工艺研发的问题。
(3)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及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和熟练地运用计算机及现代信息工具。
二、研究方向
本专业的主要研究方向是功能复合材料化学,瞄准贵州省工业应用领域的科学技术需求,结合贵州特色稀土、磷等优势矿产资源,开展工业催化、功能材料、电化学等领域的研究。主要研究领域有:(1)功能性纳米催化剂的制备和表征,探索其在精细化学品合成、有机污染物的催化氧化净化和生物质资源高效催化转化的应用;
(2)功能性无机、有机、高分子及其复合材料的制备,探索其在污染物分离膜、锂离子电子和锂-硫电池隔膜材料和仿生超疏水材料的应用;
(3)新型稀土发光材料的制备和表征,探索其在作为高亮度、低功耗的LED灯、荧光探针、生物传感器和道路自发光节能材料的应用。
三、学制及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含休学)为3—5年。
四、培养方式
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实行导师负责制和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导师组应有来自培养单位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指导经验的教师,以及来自企业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校外导师)。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共同承担化学工程领域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学位论文等环节的指导培养工作。导师(组)负责制定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完成)、指导学习和科学研究、组织开题及指导学位(毕业)论文等。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具体内容详见《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表》。
六、课程考核
研究生课程须进行考核,考核可采取开卷考试、闭卷考试、课程论文、口试、平时作业、课堂讨论、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或这些形式的组合。
课程考核须注重课程学习过程的评价,课程考核总成绩的评定应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过程考核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课程考核成绩的记载,可采用百分制、五级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或两级制(合格、不合格)。
研究生各类课程考试不合格者均应进行补考,每门课程只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成绩低于60分、“不及格”或“不合格”者,按实际成绩记,同时需要重修;补考成绩高于60分、“合格”或“及格”以上者,按60分、“合格”或“及格”记。
七、专业实践
化学工程专业研究生必须完成专业实践的培养环节,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通过校内实训和校外专业实践实现对已学理论知识的强化、深化与提高。专业实践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具体细则参照《贵州师范大学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规定(试行)》。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八、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的规定
1、在核心或核心以上期刊(含SCI、EI、CSCD收录期刊,但不含增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含在线发表,学生为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贵州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2、获得本专业相关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需提供专利证书;学生排名第一或导师排名第一、学生排名第二),并在具有CN号和ISSN号且中国知网收录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含在线发表,学生为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贵州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3、主持完成厅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并在具有CN号和ISSN号且中国知网收录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含在线发表,学生为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贵州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九、学位(毕业)论文
1.学位(毕业)论文选题:论文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根据当前本学科方向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和趋势进行,选题涉及基础理论的研究内容应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先进性。
2.开题报告:论文开题报告应包括文献综述和选题两部分(查阅文献资料一般应不少于20篇,论文开题报告一般应在2000字左右)。开题报告需经导师初审、开题答辩、修改终审等环节。
3.学位(毕业)论文: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学位(毕业)论文应对所从事研究课题有较深入的研究与分析,应有相应的实验数据支持,有一定的工作量。论文要有一定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用性,论文逻辑性强,结论科学合理并有一定的新意。撰写的论文要求文字简明扼要,层次清晰,论述严格,语言流畅,图表规范。参考文献不少于30篇,且应有一定数量的外文文献,论文正文字数一般不少于2万字。所完成的学位(毕业)论文必须经导师、评审专家、论文答辩委员会评议,达到硕士学位水平,方能毕业。
十、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学习以及其他教学环节,成绩合格,并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位水平要求,通过学位(毕业)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硕士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硕士研究生未通过学位(毕业)论文答辩,经本人申请、导师和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可进行延期答辩(或再次答辩)。学位(毕业)论文答辩仍未通过,学习年限已满,且已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学习以及其他教学环节,成绩合格,给予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