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专业代码:070303)
一、培养目标
1.具有坚定社会主义信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热爱祖国,身体健康,牢固树立中国梦,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的青年人才。
2.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良好科学素养、宽广的化学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深入系统地掌握有机化学的专门知识、理论和研究方法,了解本专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具备运用有机化学合成方法和现代仪器分析手段解决本学科基础研究和应用领域存在的问题的能力。
3.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运用计算机与现代信息工具,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毕业后能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相应的产业部门承担教学、科研、高新技术开发及管理工作。
二、研究方向
本专业的主要研究方向包括有机合成化学、有机催化化学和有机功能材料化学,立足贵州省丰富的磷资源、生物质资源及其伴生资源,聚焦环境友好型催化反应新体系和绿色有机合成,在分子层面设计催化剂和功能性聚合物材料,形成绿色合成与清洁催化转化核心技术,为贵州省在医药、化工和能源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发展贡献力量。
1.有机合成化学:本研究方向主要面向药物先导化合物和中间体的设计与合成,开展功能手性分子的不对称合成新反应和新策略的研究,重点开展各种高效及环境友好的合成方法学研究,涉及光催化、不对称合成和多元协同催化体系的构建,实现高选择性、高效、符合原子经济性原理的合成方法与技术,揭示反应机理和立体控制机制,合成结构复杂多样的有机化合物。
2.有机催化化学:本研究方向的特色是立足贵州省丰富的生物质及其伴生资源,开展生物质高附加值催化转化研究,重点开展环境友好型小分子催化剂、金属纳米颗粒催化剂、金属-有机框架催化剂和碳基催化材料的设计及合成,实现生物质的高效转化和高值化利用。将有机化学合成方法学和物理化学相结合,开展有机电化学合成方法学研究,并引入原位红外光谱和拉曼光谱等谱学技术,揭示有机电合成过程电极界面反应机理。
3. 有机功能材料化学:本研究方向的特色是立足贵州省丰富的磷资源,通过分子设计与材料改性手段,提升磷资源及其伴生资源的综合利用价值,延伸磷资源应用的深度,合成特殊功能性高分子聚合物,包括阻燃抑烟材料、抗菌高分子聚合物、生物可降解塑料和有机发光材料。
三、学制及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含休学)为3—5年。
四、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实行导师负责制和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导师(组)负责制定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完成)、指导学习和科学研究、组织开题及指导学位(毕业)论文等。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具体内容详见《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表》。
六、课程考核
研究生课程须进行考核,考核可采取开卷考试、闭卷考试、课程论文、口试、平时作业、课堂讨论、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或这些形式的组合。
课程考核须注重课程学习过程的评价,课程考核总成绩的评定应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过程考核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课程考核成绩的记载,可采用百分制、五级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或两级制(合格、不合格)。
研究生各类课程考试不合格者均应进行补考,每门课程只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成绩低于60分、“不及格”或“不合格”者,按实际成绩记,同时需要重修;补考成绩高于60分、“合格”或“及格”以上者,按60分、“合格”或“及格”记。
七、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的规定
硕士研究生必须完成学校和学院规定的研究生论文数量和级别,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核心或核心以上期刊(含SCI、EI、CSCD收录期刊,但不含增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含在线发表,学生为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贵州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2、获得本专业相关授权发明专利1项(需提供专利证书;学生排名第一或导师排名第一、学生排名第二),并在具有CN号和ISSN号且中国知网收录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含在线发表,学生为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贵州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3、主持完成厅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并在具有CN号和ISSN号且中国知网收录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含在线发表,学生为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贵州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八、学位(毕业)论文
1.学位(毕业)论文选题:论文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根据当前本学科方向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和趋势进行,选题涉及基础理论的研究内容应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先进性。
2.开题报告:论文开题报告应包括文献综述和选题两部分(查阅文献资料一般应不少于20篇,论文开题报告一般应在2000字左右)。开题报告需经导师初审、开题答辩、修改终审等环节。
3.学位(毕业)论文: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学位(毕业)论文应对所从事研究课题有较深入的研究与分析,应有相应的实验数据支持,有一定的工作量。论文要有一定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用性,论文逻辑性强,结论科学合理并有一定的新意。撰写的论文要求文字简明扼要,层次清晰,论述严格,语言流畅,图表规范。参考文献不少于30篇,且应有一定数量的外文文献,论文正文字数一般不少于3万字。所完成的学位(毕业)论文必须经导师、评审专家、论文答辩委员会评议,达到硕士学位水平,方能毕业。
九、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学习以及其他教学环节,成绩合格,并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位水平要求,通过学位(毕业)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硕士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硕士研究生未通过学位(毕业)论文答辩,经本人申请、导师和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可进行延期答辩(或再次答辩)。学位(毕业)论文答辩仍未通过,学习年限已满,且已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学习以及其他教学环节,成绩合格,给予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