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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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2015-10-28 15:33  

为适应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教学改革不断深入的需要,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及大学生科技活动的开展,提高学生独立使用设备,独立完成实验的能力和设计实验的能力,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加快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有效利用实验室的资源,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的专业实验室面向全院教师学生开放。为了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特此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专业实验室包括化学、应用化学、科学教育、材料化学等专业共37个分实验室。各实验室根据实验条件逐步开放,并及时向全院公布实验室基本情况,包括实验室名称、地点、实验室功能、规章制度等。

二、实验室开放内容要贯彻“因材施教,讲究实效”的基本原则,实验室积极鼓励配合学生开展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小报告,工程实践及实验创新竞赛等,着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

三、在确保实验课程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实行不限量开放,开放性实验实行预约制,一般要提前一周。预约时,须填写开放实验申请单,经主管院长签字后存实验中心备案。

四、各开放性实验室根据学生人数和实验内容,做好仪器设备、实验材料等开放性实验的准备工作,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指导参与实验工作。

五、实验室的管理人员,要热情接待来实验室的教师和学生,认真解答各种咨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供所需的实验仪器和设备,帮助制定试验方案,指导正确使用仪器,协助完成试验任务。

六、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前应阅读相关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方案。参加实验的学生要在预约前请专业课教师审查实验方案,才可以进行实验。

七、学生进入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规定和有关操作规程,教师有权按规定对违规学生进行处罚。学生要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各种设备,不懂之处及时请教老师,避免发生任何人身和设备的损害事故。对野蛮作业或因自以为是造成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的,责任由学生自负

八、实验教师坚守岗位,负责维护设备,并监管参加实验的学生,及时更正学生的不正确操作和不良行为,预防事故发生。一旦出现事故要立即处理,无法处理的要及时向上级汇报。教师要及时向系汇报开放性实验的进行情况,并提出实验需要的材料及设备维护计划。

九、参加实验的学生和教师要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使用和操作规程,使用完毕后要将仪器设备归回原位。参加实验的学生要保持实验室的安静和卫生。实验结束,学生要清理周边卫生,并请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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